1、收费标准:一类区域工作日:停车后首半小时3元;半小时到三小时6元/半小时;三小时后10元/半小时。非工作日:停车后首半小时2元;半小时到三小时4元/半小时;三小时后4元/半小时。
停车场24小时收费标准:机场停车场:中小型车辆在前半小时内2元,要是超过半小时就按照每小时5元进行收费。
收费标准见下面:中小型车辆每半小时收取1元,停放24小时最高收取20元,晚上收费最高5元。大型车辆的收费标准是中小型车辆的两倍。
收费标准:一类区域工作日:停车后首半小时3元;半小时到三小时6元/半小时;三小时后10元/半小时。非工作日:停车后首半小时2元;半小时到三小时4元/半小时;三小时后4元/半小时。
首小时内5元,超过1小时后,每30分钟6元,每天最高按8小时计算。请注意,上海的停车费标准可能会因为政策的调整而变化,建议查看最新的政策规定。另外,不同停车场可能会有些许差异,具体以停车场的实际收费为准。
除道路停车泊位以外的政府定价的停车场:收费时间为24小时,不分时段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以每车位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,累加计费;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。
1、停车账单形成7天内未缴费,根据《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七条: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车辆的,应当按照规定时间、准停车型和标示的停车方向停放、使用收费道路停车泊位的,应当足额缴纳停车费。
2、宁波地铁1号线附近停车场包月收费每辆车每月100元。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,宁波地铁1号线附近停车场白天早上8点到下午6点,累计不超过5元,夜间晚上6点到早上8点,累计不超过3元,包月车辆每辆车每月100元。
3、处罚依据及标准 处罚依据 《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》 第三十七条: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车辆的,应当按照规定时间、准停车型和标示的停车方向停放。使用收费道路停车泊位的,应当足额缴纳停车费。